看这部戏的时候,泪流得稀里哗啦。情绪是真的。
看到最后的时候,心里小小声地在“切!”了一下。故事是假的。
女主角隐藏许久的苦衷竟然是一件不怎么样的事情。为了一件不怎么样的事情,造就了男主角的痛苦和遗憾,也使女主角含冤被判终身监禁。
世界上应该也在上映着很多类似的情景吧。因为人都有钻牛角尖的倾向,也都有成为“受害者”的倾向。从来就是“我最可怜,我最惨,我不配,我不值得”,而不是“我最幸福,我最棒,我配,我值得”。
人们爱把自己的“不幸”放大,自行否定所有的可能性,自以为是地委屈自己成全别人,结果误了自己也误了别人。所以,人生里才会有那么多的“如果早知,何必当初”。
爱嘛,不就是要执著,要痛苦,要遗憾,才够真实,才够刻骨铭心。
男主角16岁的时候,爱上了一个比自己年长多年的女人,恋情维持了一个夏天,女人便神秘地消失了,那段夏天的回忆却让男主角耿耿于怀一辈子。
多么可悲的人物。要忘记一个人,谈何容易?可是,还是有些事情是不能忘记的,因为那些事情证明自己生活过、存在过。
消失了20年后,女主角意外地回到了男主角的生活里。男主角却不知所措了。
错过的人、失去的缘分、渴望的真相、期盼的答案,这一切终于都在眼前的时候,终于有权力做抉择的时候,男主角却退缩了,逃避了。
人,本来就是那么地矛盾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